第28章_绅士的庄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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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章

  我身上。

  钻心的疼痛让我几欲昏厥。

  我很不清醒,一张张脸谱在我脑海里划过,最终凝结成父亲冷酷的面容。

  “因为费蒙特这个姓氏,才有了你高贵的身份,否则你一钱不名,难道这也不足以让你为这个姓氏做出牺牲吗?”

  母亲和姐姐哭泣着,却吐出冷酷的话语:“爱德华,必须保住你哥哥,如果他被抓,那么我们把他推进议院用的力气就全都白费了,求你,求你保护他。”

  迷蒙中,家庭教师的话突兀的在我脑海中响起。

  “富贵之人,未必拥有绅士的品质,但他们依然是绅士。我希望爱德华少爷您不仅仅是个拥有绅士地位的人,您应当拥有真正厚重沉稳的内心和坚韧不拔的品格,而不像那些人,他们早已经被腐蚀掉了灵魂。”

  我木呆呆的望着远方的天空,忽然,黑色的长蛇在我眼前一闪而过。

  一阵剧烈的疼痛后,我昏了过去。

  等我再次醒来,脸上已经留下一道贯穿面容的疤痕。疤痕在面部正中央,像一条扭曲可怕的虫子,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我残酷的现实。

  作者有话要说:我写第一人称写的好累,早知道应该用习惯的第三人称写的。

  23、第23章

  父亲派来的仆人告诉我,我将会被遣往印度;五年内不得回国。

  他命仆人偷偷塞给我两千英镑;并通知我因为政治原因,已经断绝了跟我父子间的关系;希望我能用这笔钱在印度安稳度日,将来自有再会的一天。

  我坐在前往印度的航船上,这条船上有很多像我这样的罪犯,他们大多是平民百姓,因为偷盗或者杀人被抓。以前我总是高高早上;认为他们是卑贱的蝼蚁;根本不屑一顾,而如今,我跟他们一样。我们都是卑贱的蝼蚁;在权利和金钱面前,一切都显得那么无足轻重。

  即将进入茫茫的大海,前途未知。而我望着故乡的土地,心中却没有丝毫留恋。

  航船启动了,巨大的船桨整齐的波动海浪,耳边是水手们集体喊号子的声音。

  船渐行渐远,我忽然在岸边的人群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影子,我不确定是不是他,他知道我的事情吗?他会来给我送行吗?这一切都没有答案了,因为航船不会停留,它正渐渐远行,直到驶入无边的大海。

  很奇怪,作为犯人被押解殖民地的我居然爱上了航海。

  我喜欢大海上乘风破浪的日子,每一次暴风雨都像在经历一次生死,但只要挺过去了,就是天晴。

  我经常独自站在船头的顶点处,迎着海风和炽热的阳光。强烈的风吹拂着我的身躯,许多鱼随着航船跳跃前行。我像只不惧风浪的海鸟,迎着风飞向大海深处,那种感觉是从未有过的心潮澎湃。

  开阔的大海带给我全新的感受,似乎英国的一切都远去了,甚至连亲人的背叛和威胁都随着一个浪头落下,从此消失无踪。

  在印度,我花钱贿赂了当地的总督府,获得了自由经商的资格。为了避免麻烦,我还更改了姓名,叫爱德华·加里。全新的身份让我重生了,人们以为我只是个毁了容的普通商人。

  几年时间,我赚了一些钱,然后召集了一些船员打造了一支船队。我们来往于各个殖民地间,收购当地农产品,然后在欧洲销售。通过跟其他船队的合作,我们的收入很不错。

  海上的冒险生活几乎让我忘记了自己的过往,直到我听说有人在各个港口打听一个叫爱德华·费蒙特的人。

  谁会来找我呢?是父亲吗?

  而当那个人的身影闪现在我视野中时,我简直呆住了。

  港口上,他正行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,一身黑色修士教袍,苍白的肌肤被阳光晒得发红,柔顺的发丝被汗水打湿,贴在脸颊上。他还如同我记忆中的那样,那样温和,那样英俊,在出现的瞬间,就打乱我平静的内心。

  他为什么来这里?他来找我做什么?

  我站在高高的船舷上,居高临下的望着他。可在他即将看见我时,却转身躲到了帆板后。

  过了一会儿,我悄悄望过去,他已经不见了人影。

  夜晚的海港是热闹的,水手们三五成群聚集在一起,他们喝酒吃肉,享受女人,大声喧哗,为了一点点小口角打的头破血流。

  这样的夜晚,天空却显得更加辽阔了。群星遥远,海洋上飘来的气流却似乎送来了比星空还要遥远的东西,犹如冰雪降落在心灵深处,使人悲伤不已。

  我独自站在房间的窗口前,床头柜上一盏白蜡烛发出盈盈的光辉,光辉洒在玻璃窗上,映照出我的面容。

  一道狰狞的鞭痕从眉间到嘴角,依然清晰的印在我脸上。我望着这张丑陋的脸,伸手捏灭了蜡烛,烛心在我指尖发出兹啦一声响,房间里变得漆黑一片。我把桌上的东西统统扫到地上,然后伏在玻璃上重重的喘息着。

  我如今丑陋可悲,身上还背负着杀人犯的名声,我要怎么面对他?我该怎么面对他?他为什么要来找我?他不是讨厌我吗?如果找不到我,他就会自动放弃了吧?

  第二天,我下令出海,把他抛在了身后。

  我每次出海前都想,等我下次回来,他一定已经离开了。

  谁知道他是个那么固执的人,一找就找了两年,经常在各大口岸出入,有时候还去内陆。我多想就这样出现在他面前,告诉他不用辛苦找寻了,我就在这里。可每当这个时候,我就像耗尽了勇气,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懦夫。

  我还记得几个路边的孩子用石子丢我的情形,他们丢了石头,然后迅速跑掉,边跑边朝我喊:“疤脸!疤脸!”

  跟我交易的商人们,面对我也会露出鄙夷,我知道他们私下时常重伤我。

  别人的冷眼和嘲讽,经历多了,也就不放在心上了。可他却不是别人,他是我喜欢的人,小时候,我恨不能时时刻刻在他面前表现出最好的一面,我不要在他心中留下难看的回忆。

  现在他真的当了神职人员,在教堂工作,因为帮助当地人的关系,教堂耗资很大,我听说他正四处筹款。我派船员给他送钱并隐去身份,心中却隐隐有种期盼。

  他会找到我吧?如果他真的找到了我,我就再也不离开他。

  ……

  爱德华跟我说起了他这些年的日子。

  说的时候,他嘴角始终挂着笑容,内容也轻松诙谐,仿佛他这些年过的很满足。但我知道,一切并不如他所说的那样简单美好。常年在海上航行,日子一定不好过,说是在拿生命冒险还差不多。

  原本那个一举一动都如同被绅士准则雕琢过的贵族青年,如今像换了个人似的。

  他眉宇间的厚重和沉稳是历经了危险和风浪造就的,与青年人故意摆出的冷淡姿态截然不同,有些让人看不透了,看不透他那幽深的眸子,看不透他平静的表情下在想什么。

  我们度过了整个下午,大多数时间是他在说自己海上的生活,他谈的兴致勃勃,经常引我发笑。我能感到他在特意讨好我,每当爱德华想要获得某个人的好感时,他总能做到的。我们虽然有过隔阂,后来又分开多年,可他却能轻易营造舒适的谈话氛围,而不会让我感到局促,我最初见到他的紧张无措统统消失了,就好像我们从未断绝往来,一直是最亲昵的好友。

  到傍晚的时候,我起身向他道别。

  他挽留我说:“我还想要好好款待你呢?今晚就留下来吧。”

  “今天晚上教堂有活动,附近的太太们要为即将到来的圣诞做准备,我负责主持祷告。”印度一年四季都很炎热,以至于会意识不到圣诞节的到来。

  “你介意我跟你一块去吗?”他笑着问我。

  “我很高兴能跟你一起。”我望着他说。

  从那天起,爱德华成了我们教堂的常客。他几乎每天都来找我,不需要有很多话说,我们就可以静静的斯磨一整天。我们还结伴到处游玩,像少年读书时那样。这样幸福的日子快活的像个幻影,我甚至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,一切让我忘乎所以。

  我们并没有对外说明彼此的朋友关系,所以来礼拜的人们还是会在私下里向我抱怨他。

  “真讨厌,他怎么突然到我们教区来了?”一个妇人说:“还每天都来,我听说他过去从不上教堂的。”

  “自从他来了,我先生都不爱来做礼拜了。”

  “小孩子会被他吓到,他看上去就个野蛮的海盗。”

  也有先生说:“交谈过几次后,我发现他的礼仪修养都很不错,如果他不是那么贪婪苛刻,也许还可以接纳他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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